根据莆市工信装备〔2020〕92号文件,经企业申请,所在地工信部门初审、专项审计等程序,我局确定以下企业(见公示表)符合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6日
龙岩打车发票联系人: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2261022
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2232986
附件:拟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厦门打车发票财政补助资金公示表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