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林施赟 通讯员 杨晓斌) “驾驶员把我赶下车,实在是太过分了!”近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接到一名女士投诉:1月1日18时20分,她乘坐出租车从禹洲世贸商城附近前往大润发,发现路线与以往不同,对驾驶员提出质疑后,竟遭到驾驶员抛客。
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被投诉车辆车载GPS、录音录像等材料,发现投诉人所述内容属实,随即依法通知涉事驾驶员前来配合调查。
驾驶员郭某来到直属大队违法处理中心,一开始,听到乘客投诉,郭某情绪激动,认为乘客不应该质疑其所行驶的路线,是乘客有错在先,自己并没有做错。
执法人员耐心向其普法,乘客打车遇到路线与以往不一致的情况,提出质疑属合理行为,作为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应耐心解释,而不是要求乘客下车,这已经构成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违法行为。
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下,郭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依据规定,市交通执法部门对驾驶员郭某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漳州打车发票0元、暂扣岗位服务资格证15日的行政处罚。